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摘要稿)
发布时间:2024-03-19 14:1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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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3-1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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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市政府委托,2024年3月18日,市审计局局长宋黎明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对待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整改落实的责任。同时,要求市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进,跟踪督办整改情况。市审计局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3种类型分别明确问题整改要求和标准。有整改任务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分析问题产生原因,通过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切实提升整改实效。截至2024年2月,要求立行立改问题19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问题总体进展顺利,26个问题全部完成阶段性整改目标,其中1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对要求持续整改问题制定了措施和计划,34个问题整改稳步推进,其中1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整改问题金额532034.24万元,其中上缴财政资金3616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589.82万元,避免或挽回损失146.87万元。相关部门单位积极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制定完善规章制度68项,通过诫勉谈话、党内警告等形式追责问责22人。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违反预算管理方面问题
(1)关于个别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相关单位健全完善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相关单位及时调整预算,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强化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3)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相关单位将挤占项目经费归还财政,并健全了预算执行等内部管理制度。
(4)关于预算执行率不真实,年底突击花钱问题。相关单位按实际情况减少相应支出预算,追回预付工程款。
2.违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市财政局批复的程序处置固定资产问题。相关单位已经完善处置手续。
(2)关于固定资产闲置问题。相关单位已经制定资产盘活利用计划。
(3)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相关单位等11家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正确账务处理。
3.违反政府采购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政府采购组织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了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2)关于采购人与中标人不按照采购文件订立合同问题。相关单位已按采购文件签订补充协议。
4.决算(草案)编报不完整、不准确问题
相关单位通过加强学习、业务培训、制定管理办法等方式强化决算编报工作。
5.往来账长期未清理问题
6家相关单位通过采取咨询会计师事务所、寄送《借款催还通知书》等多种手段清理往来款1168万元。
7.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
各预算单位及时完成项目自评,180个项目绩效评价已全部完成。
8.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不到位问题
相关单位存量资金已上缴市财政指定账户。
(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乡村振兴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相关县区通过山塘清淤、新建提灌站等措施改善全县高标准农田灌溉水源问题。组织人员开展清杂管护,督促镇村做好高标准农田管护。相关工程项目已追回多计工程款,并约谈项目验收、监理人员。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相关县区按要求建立公厕并对外开放;出台了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并统筹安排补充被挤占的资金;农村公路硬化项目问题资金退回至县财政;与第三方重新签订规范的农村环境卫生作业合同。
(3)扶贫资产管理问题。相关县区组织核实合作社分红情况并分红到位;督促各乡镇严格规范分配使用村级光伏发电收益;对全市扶贫资产进行资产盘查;已补齐报账凭证,下发了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补上了制度漏洞。
2.“保民生”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问题。
被挤占或截留相关补助资金已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民政局要求乡镇养老院特困资金结余不超过当年总资金的20%;乡镇养老院出台财务报销制度及资产采购管理制度;相关乡镇完善了救助资金发放程序。
(2)集中供养救助机构职责履行问题。
民政部门制定相关困难人群救助制度,规范救助程序;制定救助物资管理制度,规范物资出入库登记;福利院已竣工验收,敬老院消防故障已整改到位;17所敬老院已完成适老化改造任务;3家集中供养机构增配照料护理人员达到规定人员比例。
(3)对于救助政策落实方面问题。
对不符合条件人员全部停发低保,涉及资金已全部追回;对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并根据政策进行了补报;特困人员已领取由财政兜底解决的医疗费用;医保部门按照上级文件批复精神病住院床日付费标准,在医保系统上对不符合条件人员标注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患者标识进行纠正。
3.履行公务接待程序不合规问题
相关单位已完成接待信息补录工作,完善了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审批报销程序。
4.未充分发挥人防易地建设费使用效能,资金结余过大问题
市国动办已加大人防工程项目投入力度,推进存量资金消化。
(三)专项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九江市各县(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对于城区污水处理方面问题。相关县区启动实施了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提标改造建设等项目。相关县区规范了污泥处置管理,对违纪违规人员移送纪检监察处理。
(2)对于城区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及建设方面问题。相关县区已完成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开展了地下管线系统性普查工作,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3)对于项目运营资金方面问题。相关县区规范了项目财务核算工作,对污水处理费进行动态调整,将漏收、截留、待收的相应污水处理费上缴财政。
2.九江市各县(市、区)已建成体育场馆管理运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对于场馆建设方面问题。相关县区体育场馆已通过消防验收,或正在进行改造提升;未结算的体育场馆已完成工程结算;相关县区通过对重大工程进行跟踪审计,以预防超预算投资、工期延误等问题。
(2)对于运营管理方面问题。相关县区已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场馆运营监管单位;规范了场馆出租行为,终止或重新签订合同;对老旧健身器材更新更换,盘活闲置场馆;按要求落实体育场馆开放时间,落实低免开放政策要求;向发改委申请报备场馆收费标准,完善场馆信息化建设。
(3)对于财务收支方面问题。相关县区已将低免补助资金及时使用;对低免运营资金设立了专户,无关费用已返还至专户或调账处理;将场馆运营收入列入预算管理。
3.市本级2022年政府采购资金绩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对于电子卖场供应商覆盖不完整问题。市财政局已完成会议定点场所酒店入驻电子卖场工作。
(2)对于政府采购程序方面问题。相关单位加强了制度学习,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完善了采购制度。
(3)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方面问题。相关单位制定健全了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及采购管理制度,对相关业务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未及时支付的货款已支付到位。
(四)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企业已停止低毛利贸易业务;制定了相关制度,完善了法人治理;对资本化不当的利息进行了调账处理;集团下属公司已将资产处置收入转入损益;制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管理;将被挪用的长江经济带补助资金用于长江航运中心信息化建设。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违反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规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相关单位出台了相关制度规范招投标工作,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文件并约谈相关责任人,将投标保证金利息、违规收取资料费上缴至财政。
2.违反建设程序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对擅自简化建设程序问题责任人进行约谈;印发了工程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建设流程;对该项目补办了环评手续及竣工备案。
3.违反建设项目财务核算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印发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财务管理;财政部门出台了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服务费支付办法,规范费用标准;将多付设计费追回并上缴财政;完善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违反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追究相关人员未足额收取履约保证金责任;督促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核发施工许可证等事项;项目未缴规费及时进行了补缴。
(六)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落实上级约束性指标、任务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相关县区完成重点区域森林“四化”建设任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遏制高耗能项目;持续做好土地报批和农民建房审批工作;实施城区管网清淤疏通及零星修复工程、老旧小区雨污水管网改造等项目提升污水收集率。
生态环境部门已印发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方案,着力改善PM2.5(可入肺颗粒物)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两项指标。
2. 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能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相关县区基本农田划定不实问题已整改,撂荒耕地正逐步推进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已完成批而未用土地消化举证、批而未供土地供应、闲置土地处置;对已批复项目完成供地;通过拆除复耕、移送等方式完成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对违规采伐占用林地、占用公益林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占用湿地问题已完成湿地占补平衡;督促相关企业补缴土地使用税、土地出让金并开工建设。
3.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相关县区已督促8家企业完成环评审批问题整改。
生态环境部门已督促企业完成环评整改;将因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处罚不满三年的企业调整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都昌县已新建污水处理厂,原临时污水处理站已停运;使用缓慢的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已收回财政并调整至其他项目。
三、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打算
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22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取得了较好效果,对尚未完成整改问题,市政府、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相应安排。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推动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