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摘要稿)
发布时间:2023-04-23 15:4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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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04-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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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市政府委托,2023年3月29日,市审计局局长齐桦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市委审计委员会第8次会议听取了审计发现问题情况的汇报并研究部署整改,市委审计委员会第9次会议专题听取了市属平台公司审计发现共性问题的汇报,研究了整改措施。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行专项督导,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市委巡察办也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通过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同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市委各巡察组进点时首先听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市委、市政府各主管部门也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市委组织部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审计局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督促”的原则,逐项进行跟踪督促检查,督促整改,推动建章立制,促进规范管理。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收支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单位决算(草案)个别事项编报不够准确问题。
相关单位改变原资产管理形式,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集中管理。
2.关于97284.12万元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问题。
市财政局已将相关收入全部缴库,并针对此类问题开展了全市范围的专项整治。
3.关于出具绩效评价报告时间较晚,未能充分发挥作用问题。
市财政局已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了2021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4.关于违规支出或支出程序不完备问题。
相关单位追回了违规支付的费用并健全相关机制。
5.关于土地出让金未及时征收到位问题。
市自然资源局已完成两地块催缴任务,还剩一地块土地出让金未缴纳。
6.关于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问题。
相关单位已完成业务用房的前期手续,按照合同开展工程建设。
7.关于往来款长期未清理问题。
相关单位已清理300余万元,剩余仍在清理中。
(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政府过“紧日子”政策方面
⑴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相关单位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力度,对经费使用实行内部控制管理。
⑵关于少数部门和单位在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政策方面还不够严格的问题。
相关单位加强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并出台相关制度。
2.贯彻“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还不够深入方面
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加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的调度力度,定期通报专项资金项目进展及预算执行情况,将环保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纳入考核。
3.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审计情况方面
⑴关于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问题。截至2022年12月底,相关单位已付清拖欠账款。
⑵关于推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相关单位通过调研,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采取了给予信用贷款、退回多收的担保费等措施。
4.“保民生”审计方面
⑴关于未及时足额安排拨付中央困难群众救助预算资金及社会临时救助本级配套资金问题。
相关单位已下达全部预算指标、足额配套本级资金,并出台了相关制度。
⑵关于挤占挪用项目救助资金问题。
相关单位已归还被挤占挪用的救助补助资金,并出台了相关制度。
⑶关于庐山市某民营精神病医院涉嫌骗取医保基金、涉嫌多报医保基金问题。
审计机关已将该问题向公安机关办理了移送,庐山市医保局追回了300余万违规费用,并对该医院处行政处罚100余万元。
⑷关于九江市社会福利院护理服务人员配备不到位问题。
市社会福利院调配了5名护理员到老年伤残部,并规定在以后的工作中按照要求对护理服务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⑸关于个别敬老院生活环境较差问题。
湖口县政府责成相关单位进一步改善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老人的基本生活环境,目前生活环境已得到改善。
⑹关于未经审核将特定人群整体纳入低保形成“政策保”问题。
相关单位对失地人员进一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纳入低保的取消资格,并将名单公示。
⑺关于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救助待遇问题。
相关单位已追缴了救助资金,并出台了相关制度。
⑻关于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救助待遇问题。
相关单位对应保未保人员办理了补登记并补缴了保费,并出台相关制度。
⑼关于湖口县养老院人员超编,加重单位财务负担问题。
湖口县政府已清理超编人员,减轻了敬老院财务负担。
⑽关于湖口县下属12个乡镇敬老院社会养老及其他收入均未上交县财政专户管理问题。
相关单位已将非税收入上交县财政专户,并出台相关制度。
(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拨付缓慢问题。
相关单位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对尚未完工项目督促施工方合理安排人工、机械等施工要素,确保项目按照合同要求时限按时完工,及时发挥资金效益。
2.关于挤占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发放奖金、津补贴,弥补公用经费等问题。
相关单位加强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教育费附加管理办法来安排教育费附加资金项目,确保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3.关于财政、教育部门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市财政局已完成2021年教育费附加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市教育局对2021年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并将绩效评价报告作为今后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4.关于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如期完成问题。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依法订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5.关于违反合同约定超进度支付跟踪审计费问题。
外国语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工程建设政策、法规、条例等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跟踪审计费,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四)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经核准对外投资的问题。
市城发集团已出台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完善重点项目投资报批流程,加强项目管理覆盖面和执行力度。
2.关于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的问题。
审计机关将相关问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相关责任人已被立案调查。相关单位已出台相关制度。
3.关于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收取履约保证金问题。
市天图实业有限公司已督促施方工缴纳履约保证金800余万元。
4.关于浔南水系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进展缓慢问题。
浔南花谷与广场东、西路已完工交付,北路已通车。
5.关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问题。
市城发集团已制定了相关制度。
6.关于委托贷款管理不善,导致资金大量逾期问题。
审计机关将相关问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相关责任人已被立案调查。
7.关于挪用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问题。
被挪用专项资金均已回到绿城环境公司的账户上,并严格按照工程进度使用。
8.关于九江金控集团公司为房地产企业办理反保理业务,代付资金存在逾期现象的问题。保理公司已收回该项目全部本金及利息。今后保理公司将紧跟金融监管部门相关政策,审慎开展涉房地产企业的相关投资业务。
9.关于违规开展异地银行储蓄存款冲量业务的问题。
相关单位已将异地银行账户销户,并不再开展此项业务。
三、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取得了较好效果。少量尚未彻底整改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正在持续推进整改。
下一步,被审计单位作为审计整改责任主体,要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当前仍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工作。